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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陆花】 金屋奇谭 (上)

01 


日上梢头,正午时分。西园里人头攒动,热闹非凡。 


西园本就不乏客人,他们或是为了一顿丰盛的酒宴,或是为了一览风光,或是只来喝口茶寻个歇脚处。这里来往的江湖客也有许多,说书人往这里走一遭,便常常有新的故事流出。 


各怀目的来来往往的人们,本应各怀着不同的喜怒哀乐。可是今天,他们全都涌向了一个地方,一眼看去,脸上都洋溢着一种奇怪的热情。


 这其中有血气方刚的后生,有三两叙旧的江湖客,更多的却是结伴而来的姑娘家,她们用手帕半掩着面,不时的传来私语窃笑,若眼尖些,还能发现她们当中邻里几个相约同行的半老徐娘;甚至还有官差——两个小捕快,挤挤挨挨,有说有笑的站在檐下。 


人流在一座小楼前停住了,这小楼四周是一圈荷花池,楼上明窗净几,倒也很雅致。 人群围在这荷花池边上,小楼不高,若安静些,连楼上人说话的声音都听得一清二楚。 


陆小凤就坐在楼上,面前是一桌顶精致顶讲究的宴席,他却无心享受,左顾右盼,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。 


他对面坐着个年轻的后生,此刻正在专心致志的研墨,他研墨的声音一声声传到陆小凤耳中,他心惊胆战,好像那砚台里磨着的不是墨,是陆小凤的心!


 陆小凤向桌旁席位看去,这些位子全都空着,只有花满楼独坐在那里,正悠然自得地品着茶。


 后生已经磨光了大半块上好的徽墨,陆小凤想叫他别磨了,那后生却正巧抬起头来,冲他紧张的一笑:“陆大侠别急,午时三刻马上就到。” 


他的脸上虽然挂着紧张而腼腆的微笑,可眼睛却亮得发光,一种狂热的精光。 


陆小凤向窗外看去,楼下那些人们的眼睛里也发出了光。


 他又看了看空荡荡的客席,终于忍不住大声骂了起来:“这群混蛋!”


 02 


事情要从半个月前说起。 


郜士秦坐在茶馆里,面前是一壶早已冷掉的茶,可他却不舍得多喝一口。 


他的名字是老爹取的,因为他爹是个博古通今的大学者,最向往先秦文化,始皇风光,所以儿子一出生,就给他取了这么一个名字,希望他能够继承先秦遗风。 


小士秦确实不负厚望,他寒窗苦读,加上天资聪颖,很快出落得才华横溢,文采飞扬。


 可是当他想要考取功名,入仕朝堂时,却屡屡落榜,做了落魄秀才之后,连找工作面试都四处碰壁,受尽冷遇。


 这是为什么呢? 因为他的名字,听起来实在很像是搞事情。 


虽然他的笔试成绩足够拿个状元了,但是主考官见了这名字,当然不敢让他到御前去,于是大笔一挥,抹掉了他的名次;他去面试,刚报上名来,人家听说他要来搞事情,还不等他开口,就纷纷把他赶出了大门。 


偏偏他爹还是个倔老头,不管郜士秦如何费尽口舌,老头子都对自己起的名字非常满意。 


天无绝人之路,就在郜士秦走投无路,怀才不遇之时,他终于找到了一份文书工作。


 “太好了!”考官们纷纷走过来握住他的手,“年轻人,我们就是需要搞事情!” 


于是郜士秦在自己二十二岁这一年,被江湖的八卦小报馆“灰鹊”录取了。 


千里马难遇伯乐,郜士秦非常珍惜眼前的机会,他努力工作,用自己的实力获得了前辈们的一致认可。 


这一次,他终于获得了自主命题的资格,即将进行工作生涯中第一次完全由自己主导的专题采访。 


他来到茶馆,拿出自己微薄的积蓄珍而重之地点了一壶茶,这里虽然贵了些,但总能打听到好情报。 


他需要想出一个足够吸人眼球的主题,做一次完美的专访,用前辈的话来说就是“好好地搞一波事情”。 


可从清晨坐到下午,来往的人谈论的无非都是些千篇一律,实在没有什么新鲜可言。郜士秦的茶早就凉了,茶馆伙计瞟了他好几眼,可他不舍得喝也不敢喝,生怕茶壶一空就会被人赶出去。


 说书人还在讲着陆小凤智斗绣花大盗的故事,郜士秦忽然站了起来。他已经想到了一个绝佳的点子。 


03 


若说江湖中最出风头的人,那一定就是陆小凤了。他不但是武学奇才,还破过无数大案,为人更是潇洒风流,四条眉毛的名侦探陆小凤陆大侠,无人不知无人不晓。


 他常常是说书人口中的主人公,是江湖后辈们憧憬的偶像,也是无数小姑娘的梦中情人。 


可是这样一个人,十四岁出道,十七岁成名,位列江湖十大高手,他出身何处,师从何人,人们竟全然不知。 


他还是个很会享受生活的人,平日出手阔绰,有人曾见他一掏便是五十万两的银票,皱巴巴的随手送了人。 


陆小凤是出了名的浪子,他从哪里得来这么多的银子? 


郜士秦觉得陆大侠的八卦够劲爆,很值得好好挖掘一下。 


做专访怎么能不采访一下本人呢?郜士秦在怡情院蹲了好几天坑,终于等到了来喝花酒的陆小凤。


 陆小凤近年来其实已很少来这些地方,连赌场都很少去。


他原是个很怕寂寞的人,夜中独自一人往往辗转难眠,只有一掷千金,美人在怀,才能勉强填补内心的空虚孤独,睡得安稳。


 这几年,独处时他却不再觉得孤独。 


大抵是生死关前走过几十回,他忽然想开了一些事情。


 比如,他觉得虽然自己从小便是孤儿,浪迹天涯,快三十岁了还不曾有过一个家,但得朋友知己相伴江湖,好像也不错。


 陆小凤的朋友虽然很多,但这样的知己却只有一个。 


花满楼。


 在陆小凤身陷绝境的时候,他总是会想起花满楼。这个人往往有一种把他从黑暗中解救出来的力量。


 他们年少相识,知己挚交,毫无嫌隙,提起陆花双侠,总令人钦羡不已。 


陆小凤虽然没有家,但花满楼的小楼已然成为了他可以回去的地方。 


陆小凤觉得这样也不错,于是他便不再觉得独自一人是件难以忍受的事情。


 至少他知道还有一个地方,可以算作“归处”。 


可惜陆小凤太天真了,他没心没肺的日子没过多久,就被拉回了现实。 


他去找花满楼,百花楼的主人却并不在,花满楼回花府老家去了。


这也没有什么,只是花平告诉他,公子年纪不小了,几个哥哥都已成家立业,只有他还身无着落,且又目盲,实在令人担心。于是花如令请了十几个可靠的婚介公司暗中张罗。


花满楼这次回家就是因为有个合适的姑娘,老爷想让他们先见见面,培养一下感情。


 于是陆小凤恍然大悟:虽然花兄比自己小了五岁,又一直懵懂纯情,但他终是要娶妻生子,过正常人美满幸福的日子的。


 只是那时,纵使小楼的灯还永远为他留着,他与花兄,也不会像从前这样亲密无间了。


 为什么朋友娶了亲就不能像从前一样要好?陆小凤倒是没有多想这个问题。


 只是傍晚百花楼里欢声笑语,一家人和乐融融,而陆小凤站在楼下,红披风也裹不住一身疲惫的风尘,这样的情形,陆小凤光是想想就觉得难受。 


他忍不住感叹,连那个冷冰冰的西门吹雪都有过一本红皮的结婚证书,他老司机陆小凤怎么还是孤单一人? 


于是陆大侠旧瘾复发,喝花酒去了。


 他来到怡情院之前已喝过好几场,连他这样的好酒量都不得不承认喝的有些多了,该找个地方好好睡一觉。 


于是在他摇摇晃晃的迈进院里,正准备问问欧阳情姑娘在不在的时候,一个瘦弱的年轻后生,从台阶下冲出来一把抱住了他的腿:“陆大侠!小生全家的性命都交托给您了!”


*******

欢乐的小短篇,大概很快完结。

可能会有好几篇关联的故事,大概就是“陆小凤的朋友们愉快地作死”系列?

嗯,反正陆小凤的朋友们全都知道他喜欢花满楼。

我的两个朋友每天毫无自觉地撒着狗粮还为自己的单身而发愁,实在忍不下去了,请问怎么办?

郜士秦:放心交给我吧!

(大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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